在交城县高国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与有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院依据山西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曾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逆行超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灰色翼虎小车司机梁某无证驾驶,未确保行车安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白色翼虎小车司机陈某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当日凌晨5时许,柳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谷埠街某家旅馆的报警称:有名男子用数块砖头砸坏了旅馆铁栅栏,而后还把砖头扔进了旅馆里面,之后该男子离开现场。




